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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15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服务中心工作提示,根据《黑龙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黑教规〔2019〕9号)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黑财规〔2023〕7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生处资助中心组织开展了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各学院依据《哈尔滨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哈师大发〔2023〕37 号),按照申请条件、评审原则和评审程序,结合参评学生的困难程度对本学期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进行了评定,获助学生初审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学生处资助中心进行了复核和汇总,确定了拟获助学生名单,报请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定5107人获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1876人、二等567人、三等2664人,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拨打电话:88060547或实名向指定邮箱:hsdzzzx@163.com反映。

附件. 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名单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