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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2024年4月份2021-2023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18

根据《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黑财规〔2023〕7号),依据《哈尔滨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哈师大发〔2023〕36号),经资格审查,形成了2021-2023级研究生2024年4月份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1.资助范围: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基本学制内在读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资助标准: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照10个月发放,每月600元),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按照10个月发放,每月1300元)。

3.经各培养单位和学生处资助中心资格审查,现将《哈尔滨师范大学2021-2023级研究生2024年4月份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附件1)予以公示。

4.不符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得条件或自愿放弃国家助学金的研究生,请在公示期内主动联系辅导员,填写《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放弃承诺书》。

以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4月22日前与学生处资助中心联系。

联系人:于老师 金老师

联系电话:0451-88060547

附件1 哈尔滨师范大学2021级-2023级研究生2024年4月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

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处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