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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考毕业生(含二学历)领取学士学位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4

在2016年9月以后申请自考学士学位,并且毕业证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的自考毕业生,你们已通过学校学位委员会的审核。请按如下要求领取:

时间: 2017年1月10日至14日 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

地点:哈师大江南校区(和兴路50号)物理楼314室

电话:0451-88067346 88060204

如代取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位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考二学历考生的学位证书请到所学专业的院系领取。

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