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与哈尔滨银行、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沟通,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现收取2017-2018学年度哈尔滨银行黑龙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大一新生)。为了方便广大同学,资助中心以学院为单位收取各位学生的贷款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为了保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收取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请各学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按照学生工作处下发的名单(见附件),务必通知到每位贷款学生本人。
二、各学院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准备以下三份材料并按要求装订:
1、将《合同》、《申请表》、《还款说明》、《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页,按由上到下按顺序用订书器装订成一份。
2、将《合同》、《征信授权书》各一页,按由上到下按顺序用订书器装订成一份。
3、《合同》一份。
三、各学院需将贷款学生的贷款材料收集整理之后于 9月 12日下班前交到行知楼722办公室。
附件:2017新生生源地贷名单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