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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别和区域研究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9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一带一路”建设,做好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设立国别和区域研究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厅函[2017]8号),请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申报,并于3月14日前将《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材料》和汇总表纸质版报国际交流合作处,电子版发送buwenbin@sina.com

联系人:卜文斌,88060287

附件一:通知

附件二:备案材料

附件三:汇总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3月9日